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嵩山十志十首·草堂

作者:卢鸿一
《嵩山十志十首·草堂》原文
草堂者,盖因自然之谿阜,前当墉洫;资人力之缔构,
后加茅茨。将以避燥湿,成栋宇之用;昭简易,
叶乾坤之德,道可容膝休闲。谷神同道,此其所贵也。
及靡者居之,则妄为剪饰,失天理矣。词曰:
山为宅兮草为堂,芝兰兮药房。罗蘼芜兮拍薜荔,
荃壁兮兰砌。蘼芜薜荔兮成草堂,阴阴邃兮馥馥香,
中有人兮信宜常。读金书兮饮玉浆,童颜幽操兮不易长。
《嵩山十志十首·草堂》繁体翻译
草堂者,蓋因自然之谿阜,前當墉洫;資人力之締構,
後加茅茨。將以避燥濕,成棟宇之用;昭簡易,
葉乾坤之德,道可容膝休閑。谷神同道,此其所貴也。
及靡者居之,則妄為剪飾,失天理矣。詞曰:
山為宅兮草為堂,芝蘭兮藥房。羅蘼蕪兮拍薜荔,
荃壁兮蘭砌。蘼蕪薜荔兮成草堂,陰陰邃兮馥馥香,
中有人兮信宜常。讀金書兮飲玉漿,童顏幽操兮不易長。

相关赏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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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卢鸿一 卢鸿一(?一740前后)唐画家、诗人,著名隐士。一名鸿,字浩然,一字颢然,本幽州范阳(今河北涿县东北)人,徙居洛阳,后隐居嵩山(今登封市)。博学,善篆籀,工八分书,能诗。画山水树石,得平远之趣,与王维相当。开元初(713),玄宗遣使备礼至嵩山征召卢鸿,再征不至。开元五年(717)玄宗又下诏征聘,诏书表示“虚心引领”“翘想遗贤”,要求卢鸿“翻然易节,副朕意焉”,卢鸿只得赴征,开元六年(7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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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于:2016-07-29,热度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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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鸿一的诗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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